序 号 |
检查 主体 |
检查 事项 |
检查 依据 |
检查 对象 |
检查 比例/ 数量 |
检查频次/频次 上限 |
检查 方式 |
检查 时间 |
合并或者 联合建议 |
备注 |
1 |
双江自治县地震局 |
建设 工程地震安全性 评价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 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行政法规】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 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 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天福集团双江普洱茶加工园区建设项目;云南省双江县香竹林水库工程;双江双德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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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
深入实地检查 |
10月份 |
建议与县住建局联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