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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茶叶、烤烟、生物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双江实际,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
2.负责协调服务县级产业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联系协调并指导服务好全县茶叶、烤烟和生物产业项目的研究、论证、评审、立项申报、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茶叶、烤烟和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龙头培育、市场开拓、品牌打造,科技创新、技术培训等工作;协调服务茶叶、烤烟和生物产业招商引资、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5.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茶叶、烤烟和生物产业产品质量标准及监督、检查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场准入要求及技术质量标准。
6.负责全县茶叶、烤烟和生物产业信息体系建设及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层党建工作
(1)党支部工作。一是制定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和项目清单逐项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和阶段性任务,先后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1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委员会9次、党课4次、党员大会3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三是认真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党支部全体党员100%实名注册认证“云岭先锋”手机APP,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云岭先锋”手机APP月使用率达100%。严格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范。四是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目前,已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6次(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累计征订学习资料42册,其中党的二十大报告14册、党章14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14册。制定主题教育为民办事清单5项,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2项,报送主题教育约稿2篇。
(2)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以强化学习为抓手,以制度建设做保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制定了《2023年双江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双江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领导班子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目前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部署会2次,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1次,组织专题学习10次,提醒谈话38人次,观看《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巡“剑”破“风”》等警示教育片5次,报送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报告20份。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好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同茶叶、烤烟、生物药业产业及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确保中心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二是抓实理论学习。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和“首课制”,充分利用好周二学习例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岗位我来谈”学习活动,目前已开展20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学习9次、分析研判3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3次,将学习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三是抓好舆论引导。在第14网格区、挂钩村、双服务双报到社区进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防电信诈骗、普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同时做好烤烟、茶叶、生物药业产业等政策和技术措施宣传培训工作。
2.产业发展工作
(1)茶叶产业。以培育百亿元茶产业为目标,按照“抓两端、一聚集、四个有”的要求,持续抓好“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着力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2023年,围绕“实现茶园面积33万亩以上,有机茶园认证面积达13万亩以上,毛茶产量达2.3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88亿元以上,茶叶税收达2000万元以上,茶农茶叶人均纯收入力争达1万元”的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编制《双江自治县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施工图(2023—2025年)》。完成《双江自治县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施工图(2023—2025年)》编制,并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双江自治县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实施8大重点工程、18项重点任务、44个重点工作和项目,项目概算投资562205万元。二是持续做好茶叶稳生产保增长。加强茶叶技术培训工作,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职教中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到全县6乡(镇)2农场开展茶叶采摘技术培训共计15期1321人次。预计全县毛茶产量2.3万吨,毛茶平均价98元/公斤,实现农业产值22.56亿元以上。预计实现综合产值达88亿元以上、茶农人均收入1万元以上。三是抓实茶园基地建设。预计全县茶园总面积达34.07万亩,可采摘面积达24.37万亩,有机茶园面积13.33万亩。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创建面积27.31万亩。目前,正在有序深入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相关茶农茶企按标准做好基地管护,完成创建工作培训5场次500余人,发放绿色食品专业知识宣传册2000余份。四是加强品牌宣传打造。建立健全“勐库大叶种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保护机制和体系,提高地理标志的使用率。目前,勐库大叶种茶地理标志农产品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授权使用企业有3家,产品数量40款10万余枚。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到省内外参展,宣传推介双江茶叶品牌。已组织茶企参加2023中国·双江第七届冰岛茶会、“天下茶尊·红茶之都”云南临沧(凤庆)红茶节、“云品入川”专场、中国(深圳)国际春季茶产业博览会、第七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第六期“临品出滇”江西专场、“茶香双江·相约南亚”推介、第十五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等宣传活动共8场次。五是加强古茶树(园)保护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栽培型古茶园面积调查工作。全县现有百年以上栽培型古茶树3.69万亩,第一、二批划定市级古茶树资源保护区59片0.8万亩。正在申报第四批市级栽培型古茶树资源保护区38片2.89万亩,预计12月底前完成申报相关工作。六是强化创新技术推广。联合云南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和知名企业共同组建“中国勐库大叶茶创新中心”和“中国勐库大叶种茶研究中心”,开展茶叶全产业链科技研究和成果转化。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签订《中国勐库大叶种茶研究中框架协议》,开展勐库大叶种茶地方标准制定、勐库大叶种茶毛茶标准样制作及相关理化指标检测、编撰《茶源探秘·勐库大叶种茶》等相关工作。建成勐库大叶种茶大数据服务中心,全力提升全县茶叶产业数字化水平。七是持续推进2022至2023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2022至2023年度双江自治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任务目标共15项,现已完成8项,完成率达53%;示范创建项目共7个,计划总投资326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400万元、市场主体投入资金302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18159.26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62%。
(2)烤烟产业。2023年,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烤烟种植面积2.8万亩,生产收购烟叶7万担,收购均价32.3元/公斤以上。为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县级下达烤烟种植面积3万亩,生产收购烟叶7.5万担,收购均价达33元/公斤以上,实现烟叶产值1.24亿元以上,烟叶税2600万元以上。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持续按照“私烟坚决抵住、大户坚决管住、主体人员必须是烟农”的发展原则和围绕“早、实、好”的工作要求,全力抓实烤烟育苗、面积落实、大田移栽、中耕管理、烟叶采烤、烟叶收购、烟区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烤烟种植29537亩,涉及6个乡(镇)、42个村、2436户,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5.5%;完成生产收购烟叶70104担(丰产104担),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0.1%;上等烟比例73.97%,较去年增加3.81个百分点;收购均价33.6元/公斤,同比增加2.03元/公斤,增幅6.43%;实现烟农收入12203.72万元(含K326品种补贴),同比增加765.43万元,增幅6.69%;烟叶税2591.36万元,同比增加160.12万元,增幅6.59%;户均收入达5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增幅11.1%。全年累计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0.24万元,完成新建烤房71座、老烤房烘烤设备改建生物质内置式新能源烤房193座、老旧烤房检修200座、巩固提升3个万担乡、8个千亩村、烤烟大田抗旱移栽及烟区灾害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了全县烟叶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生物药业产业。2023年围绕“新植中药材面积1万亩以上,扩繁中药材良种基地达177亩,有机认证面积达1500亩,农业产值达2.8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抓好现有中药材种植技术服务工作,预计完成新植中药材面积1.1万亩,累计种植面积达6.41万亩,规模较大的品种有大黄藤、滇黄精、茯苓、葛根、三七、石斛、万寿菊、魔芋、黄姜、花椒、草果、生姜等,预计实现农业产值2.82亿元。二是通过内培外引,不断加大种植和加工主体培育,全县中药材种植和生产经营主体达17户,其中:中药材精制企业4户、中药材初制企业和合作社6户、中药材种植企业7户。三是不断加快良种良繁,新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30亩,累计达215亩。四是加强种植管理,提高中药材产品质量,新增石斛种植基地有机认证面积400亩,累计达1557亩。
3.其他工作
(1)牵头开展十四网格各项工作。一是抓实网格“7个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执行周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开展清除杂草、小广告、大扫除等环境治理,认真开展“7个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在网格区内粘贴控烟、慢性病、四害防治等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营造出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扛实责任,抽调1名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协助挂钩村认真开展“挂包帮”等工作,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二是协助挂钩村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共涉及耕地流出图斑102个,面积115.98亩(永久基本农田69.69亩,一般耕地46.29亩),其中:忙糯乡小坝子村39个11亩(永久基本农田3.5亩,一般耕地7.5亩),勐勐镇千蚌村63个104.98亩(永久基本农田66.19亩,一般耕地38.79亩)。目前,忙糯乡小坝子村、勐勐镇千蚌村耕地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茶叶、烤烟、生物药业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4)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23年上级下达固定资产任务30055万元,1-9月份入库项目8个,项目投资12445万元,完成投资进度报数12325万元;10月份上报入库项目1个,项目投资830万元;11-12月份计划入库项目2个,项目投资26800万元。下步将持续谋划实施好茶叶、烤烟等项目,积极对接县发改局和统计局,及时将项目入库。
(5)完成保密、工、青、妇等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烤烟产业股、生物产业股、茶叶产业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0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有1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已于2022年4月9日经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报废处置,因县级资产管理业务单位变更无法及时办理报废处置及账务处理事宜,故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中还留有该公务用车。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预算数,也没有决算支出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0.14万元,占总收入的90.44%;其他收入148.08万元,占总收入的9.5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2550.76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2.54万元,下降39.30%。下降的原因是:烤烟、茶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9.31万元,下降42.37%;其他收入增加26.77万元,增长22.07%;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资金和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烟粮协同”发展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0万元,占总支出的16.00%;项目支出1553.96万元,占总支出的84.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2621.1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1.06万元,下降29.4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98.19万元相比,减少2.09万元,下降0.70%;项目支出与上年2322.93万元相比,减少768.97万元,下降33.1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资金和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1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3.96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烤烟产业)扶持项目60.00万元,用于开展各植烟乡镇异地搬迁点烤房修缮、烤房架电、老烤房锅炉更换。
2.2022年度烤烟产业发展补助资金400.00万元,用于各植烟乡镇开展烤烟产业发展中烤房修缮、道路清扫、沟渠疏通、烤烟基础设施修复等支出。
3.“烟粮协同”发展补助资金135.00万元,用于烟农烟后作物种植补贴。
4.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烤烟产业发展项目115.83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老烤房烘烤设备改造、抗旱物资采购、烤房架电等支出。
5.2021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资金306.00万元,用于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补助、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打造名山名庄茶产业发展项目、大叶种茶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6.2017年绿色茶叶高产高效创建项目62.00万元,用于开展茶叶品牌打造项目补助。
7.“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经费9.45万元,用于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及茶叶产业发展工作中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8.生物药业全产业链发展经费7.68万元,用于开展生物药业产业发展工作中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9.烤烟产业发展及督战队经费8.08万元,用于开展烤烟产业发展工作中产生的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10.2023年统筹存量资金化解财政往来款2012年优化烟叶补贴资金53.06万元,用于化解财政往来款2012年优化烟叶补贴资金。
11.2023年统筹存量资金化解财政往来款2019年烤烟产业发展资金298.94万元,用于化解财政往来款2019年烤烟产业发展资金。
12.2023年统筹存量资金化解财政往来款2020年烤烟产业发展资金85.5万元,用于化解财政往来款2020年烤烟产业发展资金。
13.2021年及2022年茶产业科技特派团协作经费1.22万元,用于开展茶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14.产业发展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产业发展工作中产生的各项业务支出。
15.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经费1.20万元,用于开展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2502.28万元相比减少664.64万元,下降26.5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资金支出和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6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大病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7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全部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事业运行支出234.9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62.00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06.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12.21万元、生产发展支出661.3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22.5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8%。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境)外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无国(境)外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0.09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688.89%。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688.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开展茶叶、烤烟、生物产业发展调研及指导工作较多,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有1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已于2022年4月9日经临沧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报废处置,因县级资产管理业务单位变更无法及时办理报废处置及账务处理事宜,故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中还留有该公务用车。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预算数,也没有决算支出数。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茶叶、烤烟、生物产业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74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1.27万元,固定资产439.3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103.0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1.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通过自评,我单位资金使用规范,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目标任务的实现,部门整体支出效果较好。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