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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人反应临沧市双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唐国琪违规违纪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12-27
联系人姓名
张*
身份证号
5325**********1213
手机
132****1042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本人反应临沧市双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唐国琪违规违纪,身份证:53352619801024****,多次和唐国琪沟通无果,唐国琪恶意逃避。诉求如下:1.唐国琪,身为临沧市双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薅群众羊毛,损害群众利益。2.唐国琪是在我司线下门店以副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其公职人员为由找我们要钱用,请核查唐国琪在外是否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嫌疑。3.唐国琪,此种行为抹黑单位形象,请单位严格督促监督唐国琪履行自身义务。4.望临沧市双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歪风邪气。5.唐国琪被依法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其用在职证明利用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
回复单位
双江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2-12-27
回复内容
经核查核实,举报人反映临沧市双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唐国琪违规违纪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一是经与唐国琪本人调查核实的情况是:唐国琪本人及其配偶未经营任何公司的线下门店,经调查未发现有留言所反映的以公司线下门店副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要钱用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情况。唐国琪妻子禹明珠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做个体经营。其间:2014年至2021年在双江自治县勐库种火龙果;2017年在双江自治县勐库街开过一年的韵达快递;2022年3月至今在双江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旁开清清农百货店。 二是经调查核实: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安排,2021年6月至今唐国琪被抽调到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平台工作,期间接受平台主管部门的管理;唐国琪没有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鉴于唐国琪的人事关系仍在双江县卫健局,双江县卫健局领导在对唐国琪进行相关情况调查核实的同时,就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与其作了提醒谈话。唐国琪在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同时,表态会认真遵纪守法,继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