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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任村干部的待遇及离任补偿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11-09
联系人姓名
老*
身份证号
手机
137****0000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根据(临组发[2019]39号)、(双办发[2018]95号)、(双办发[2019]123号)的文件精神,对于双江县年初离任村(社区)干部的待遇及离任补偿何时能落实到位呢?谢谢!
回复单位
双江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11-15
回复内容
针对离任村干部的待遇及离任补偿问题,2021年4月30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补贴的通知》(双组联〔2021〕10号),明确“离任的村(社区)干部实行离任补偿,届满任职1年按2020年的岗位补贴标准补偿1个月岗位补贴,由各乡(镇)党委、双江农场工委、勐库华侨管理区工委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联系,按照时间规定,逐项列出增资情况,从严落实好。”经核实,目前,各乡(镇)财政所正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落实。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