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IPv4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搜索
首页
走进双江
县情概况
建制沿革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魅力双江
政务信息
今日双江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通知通告
政务公开
文化旅游
吃在双江
住在双江
行在双江
游在双江
购在双江
娱在双江
宣传视频
风景欣赏
民族民风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金色热线
网上信访
民意征集
问卷调查
建言献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言献策
>
留言查询
互动交流
金色热线
网上信访
民意征集
问卷调查
建言献策
我要留言
留言查询
留言统计
标题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0-11-05
联系人姓名
程*
身份证号
手机
181****0426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请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是怎样规定的?
回复单位
双江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0-11-05
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留言。婚假: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5天,总的就是18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98天外,延长生育假60天,总的就是158天,如难产的产假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30天。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