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盛夏蝉鸣渐起时,千万颗年轻的心正奔赴人生重要战场。考场内外,寂静是最温柔的守护,无声是最有力的祝福。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都将化作驱散焦虑的清风,托起考生们追逐理想的翅膀。在此,我们真诚发出静音护考倡议,用静默的善意,为梦想保驾护航。
一、从即日起,一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特别是中高考期间,要自觉控制各类噪声源,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凡是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严禁在12:00—14:30、21:00—次日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三、凡是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休息,严格限时控制音量,昼间(06:00—22:00)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22:00—次日06:00)不得超过45分贝。
四、考试期间全天禁止考点周边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全天禁止在城市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救援车辆除外)。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学子护航助力,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温馨的备考、迎考环境,让考生们静心复习、顺利应考,成就他们的梦想,也成就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
衷心祝愿莘莘学子金榜题名,梦圆六月!
特此公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