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
单位名称: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 7621847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 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执法机构 名称 |
处罚决定 日期 |
1 |
双林草罚决字〔2025〕第002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21年5月份在沙河乡布京村国有勐峨林区“别三”(小地名)开垦林地种植玉米至今,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2/12 |
2 |
双林草罚决字〔2025〕第003号 |
沙**毁坏林木、林地案 |
沙** |
于2023年6月份在沙河乡布京村国有勐峨林区“别列”(小地名)开垦林地种植玉米至今,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2/12 |
3 |
双林草罚决字〔2025〕第004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23年5月份在沙河乡忙开村国有勐峨林区“煤厂田”(小地名)开垦林地种植甘蔗至今,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2/12 |
4 |
双林草罚决字〔2025〕第005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14年5月至2023年5月在沙河乡布京村国有勐峨林区“别三”(小地名)开垦林地种植玉米至今,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2/12 |
5 |
双林草罚决字〔2025〕第006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13年5月份在沙河乡布京村国有勐峨林区“磅海山脚”(小地名)开垦林地种植玉米至今,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毁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