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7621847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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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 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执法机构 名称 |
处罚决定 日期 |
1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1号 |
沙**毁坏林木、林地案 |
沙** |
于2022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布腊山”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2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2号 |
罗**毁坏林木、林地案 |
罗** |
于2020年6月至2023年9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搬迁点”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3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3号 |
鲍**毁坏林木、林地案 |
鲍** |
于2023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家对面”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4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4号 |
鲍**毁坏林木、林地案 |
鲍** |
于2023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家对面”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甘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5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5号 |
刘**毁坏林木、林地案 |
刘** |
于2023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阿瓦马思”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甘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6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6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23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家对面”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甘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7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7号 |
罗**毁坏林木、林地案 |
罗** |
于2022年3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长梁子”(小地名)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荞和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8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8号 |
刘**毁坏林木、林地案 |
刘** |
于2023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寨子头”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甘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9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29号 |
鲍**毁坏林木、林地案 |
鲍** |
于2020年6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平常河”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玉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10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30号 |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
李** |
于2022年8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布腊山”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
11 |
双林罚决字〔2024〕第131号 |
周**毁坏林木、林地案 |
周** |
于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坝子田路”的集体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4/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