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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8 09:23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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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单位名称: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7621847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执法机构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1

双林罚决字〔2024〕第089号

王**毁坏林木、林地案

王**

于2021年4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2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0号

石**毁坏林木、林地案

石**

于2015年4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玉米和甘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3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1号

罗**毁坏林木、林地案

罗**

于2022年5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烤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4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2号

石**毁坏林木、林地案

石**

于2015年4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玉米和甘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5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3号

石**毁坏林木、林地案

石**

于2015年4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玉米和甘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6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4号

李**毁坏林木、林地案

李**

于2014年5月至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下巴哈村国有勐峨林区“哈谷山”(小地名)的林地内进行开垦种植玉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其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7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5号

鲍**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法规案

鲍**

于2023年10月18日,未经批准擅自到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宋村“大丙山”(小地名),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丛,于2023年10月19日到双江自治县集贸市场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没收非法采集、出售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丛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1

8

双林罚决字〔2024〕第096号

张**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法规案

张**

于2023年10月18日,未经批准擅自到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宋村大南宋组“寨子后山”(小地名),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丛,于2023年10月19日到双江自治县集贸市场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没收非法采集、出售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丛

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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