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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房产证遗失补发公告—李双秀
发布日期:2024-05-06 16:0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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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15号

依权利人李双秀《土地证、房产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土地证、房产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用途

坐落

备注

1

双国用(2010)第602号

李双秀

城镇混合住宅

双江县勐勐北回归大道51-33号

土地面积:36平方米。

2

房产证号:2011029号

李双秀

商住

双江县勐勐北回归大道51-33号

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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