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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土地证遗失补发公告—杨柳春
发布日期:2023-12-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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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28号

依权利人杨柳春《土地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土地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用途

坐落

备注

1

双国用(2005)第708号

杨柳春

城镇混合住宅

双江县邦丙街

土地面积:81.81平方米。

2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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