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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整改落实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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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整改落实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序号

问题编号

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38-3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通过自查:2020年、2021年、2022年,双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为97.5%、96.9%、99.1%,其中2022年1-10月,双江自治县在全省129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排名倒数14位,全年共出现3天轻度污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调度机制。2023年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次,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日、周、月调度工作,全县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293家次,出动执法检查750人次。二是抓实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监管。提前谋划并印发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及通知,组织并动员全县力量落实大气防控措施,重点管控时段提级调度,并启动轻(中)度污染应急响应。三是抓实扬尘污染防控。强化建成区在建项目、214线沿线砂石料堆场、涉气企业的监管,压实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严厉查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案件2起,罚款2万元。四是强化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管控。临双高速(双江段)已建成达到通车条件,所有碎石场及弃渣场均已停止使用,并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五是强化县城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县城内共有餐饮服务业(包含烧烤店)商铺462户,2023年出动执法检查人数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辆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开展抽样排查,所检查商铺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且坚持维修和清洗,油烟净化器使用率达到100%。六是出台“禁燃禁售”公告,各责任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出现污染天气。七是依托铁塔天眼,助力环境监管。建成双江自治县主城区秸秆焚烧监控项目,借助10个高位铁塔实时监控,综合利用视频监控及AI烟火识别等技术,监控视频数据通过专用传输通道回传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秸秆焚烧智能预警、告警、派单、整改跟踪功能。覆盖勐勐镇、沙河乡、双江农场社区约7.4平方公里,实现主城区及周边内村庄、6000余亩农田地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物质全天候、全覆盖监控。线下配套管理联动机制,出现告警,后台及时将火点信息按属地派单至乡镇的11名接单员,50名网格员巡逻员及时、精准制止。2023年共收到烟火告警7814条,出动露天秸秆禁烧人数6260人次。2023年1月至11月,双江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6.5%(其中:优233、良87、轻度污染12天),在全省129个县排名较去年有所上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目标任务。

完成整改

2

38-14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

通过自查:双江自治县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问题仍然存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不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调度机制。2023年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次,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日、周、月调度工作,全县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293家次,出动执法检查750人次。二是抓实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监管。提前谋划并印发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及通知,组织并动员全县力量落实大气防控措施,重点管控时段提级调度,并启动轻(中)度污染应急响应。三是抓实扬尘污染防控。强化建成区在建项目、214线沿线砂石料堆场、涉气企业的监管,压实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严厉查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案件2件,罚款2万元。四是依托铁塔天眼,助力环境监管。建成双江自治县主城区秸秆焚烧监控项目,借助10个高位铁塔实时监控,综合利用视频监控及AI烟火识别等技术,监控视频数据通过专用传输通道回传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秸秆焚烧智能预警、告警、派单、整改跟踪功能。覆盖勐勐镇、沙河乡、双江农场社区约7.4平方公里,实现主城区及周边内村庄、6000余亩农田地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物质全天候、全覆盖监控。线下配套管理联动机制,出现告警,后台及时将火点信息按属地派单至乡镇的11名接单员,50名网格员巡逻员及时、精准制止。2023年共收到烟火告警7814条,出动露天秸秆禁烧人数6260人次。2023年1月至11月,双江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6.5%(其中:优233、良87、轻度污染12天),在全省129个县排名较去年有所上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目标任务。

完成整改

3

38-20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弱项,部分地区建设用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通过自查:原双江南华化学纤维浆粕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未完成治理。

委托第三方开展双江南华化学纤维浆粕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023年11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根据详细调查结果,该地块无土壤污染物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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