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17号
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情况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实测土地面积、实测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刘文康、顾祖芳、刘高明、刘高婧、董国会、夏雨虹 |
宅基地使用权 |
双江自治县勐库镇城子村委会新寨组 |
土地面积150㎡,建筑面积225.72㎡。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
联系电话:0883-3115945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