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因其保管不善将双国用(2015)第1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备注 |
1 |
双国用(2015)第100号 |
双江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机关团体用地 |
双江县勐勐镇贺六街旁 |
面积4671.10平方米 |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