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事宜进行查处,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四)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五)负责村(社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七)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杨绍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并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组织党委等工作。
二、丁婕良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敬老院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负责干部教育、人事、机关事务管理、信访、宣传、统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养老服务、工青妇、儿童福利、慈善社工、福利彩票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社会组织党委及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勐库镇、沙河乡。
三、刘文光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殡葬监察股)、殡葬管理中心。
负责财务管理、资金审批、殡葬改革、殡葬指导和监督、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福利、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联检等工作。
联系忙糯乡、大文乡。
四、李有智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负责项目、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村振兴等工作。
联系勐勐镇、邦丙乡。
请各乡(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信访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按此分工对口联系工作。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股所级内设机构为4个。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行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项目建设标准并统筹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民政资金的使用。负责社会组织党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县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相关部门拟订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监督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庆宣传教育。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和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和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股与区划地名股(加挂殡葬监察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上级殡葬事业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等,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管慈善组织审核申报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及信息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