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0000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抓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负责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我县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维护老年人、孤儿(含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县慈善事业工作;负责我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执行;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社区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6.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指导乡(镇)地名工作和门户楼牌管理。
7.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乡(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老龄工作政策、规章;负责高龄老人优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养老服务、基层老龄、老协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老龄委和市、县党委政府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民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农村低保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聚焦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逐人逐户排查,精准认定,对全县贫困对象进行排查核实,逐户逐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漏兜”“漏保”。加强信息比对,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原则,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地入户查看等监测,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人口,精准分析致贫原因,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加快乡镇公益性公墓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年内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按照“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逐步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3.加大力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甄别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系统,做好相关业务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按月足额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资金,对全县孤儿等特困进行走访、核查。
4.确保社会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乡镇社工站建设,确保乡(镇)社工站正常运行。继续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提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性。
5.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工作。根据卫健局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工作,结合民政实际,对服务对象不定期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服务对象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6.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责任制度、操作规范、安全检查、事故处理与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核与检查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4.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财务总收入减少204.06万元,同比减少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218.3万元,故本年度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4.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06万元,同比减少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8.3万元,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4.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4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目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目支出老年福利项目支出、殡葬项目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201行政运行328.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民政工作经费等支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边界联合检查工作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3.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支出、婚姻登记工作经费支出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保险、公积金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8.6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219.96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发放、养老机构及百岁老人春节慰问支出;2081004殡葬228.7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运尸火化业务支出、生态安葬奖励补助支出、活人墓拆除奖补支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81006养老服务169.3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敬老院工作经费支出、老年宣传工作经费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87.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082002流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0.32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5.92万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部的补助7.15万元,主要用于原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5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35人次。
本年度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政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统筹做好2022年各项民政工作事务,主要包括孤儿等困境儿童核查基本工作、临时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地名及县城道路标识核查等各项工作。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最低生 活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以及最低生活 保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 众关注、参与、理解、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生态安葬奖励补助项目绩效目标
对农村居民死亡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费、运尸费,并给予死亡人员家属一次性安葬奖励2000元;对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
(四)运尸火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推进殡葬改革促进遗体火化,改革传统丧葬方式,更新丧葬观念,推进移风易俗的社会化,树立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健康发展的需要。
(五)婚姻登记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办理结(离)婚、复婚、证明等,加快婚姻历史档案补录工作进度,配合县纪检监察、 公安等部门加强婚姻管理,使婚姻登记机关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周到、更便捷、更人性化的“一条龙”服务。
(六)敬老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确保各项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目标岗位设置合理、院务管理规范有序、工作人员优化配置、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供养标准落实到位,使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七)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春节期间开展百岁老人及养老机构慰问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主动为老人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努力让老人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八)边界联合检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实地查看和维护管理,联检材料制作、联检协商、召开联检会议、材料归档等。
(九)活人墓拆除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有效遏制全县违规建造“活人墓”行为, 规范丧葬管理,全面治理乱埋乱葬,逐步消除和减少“活人 墓”,积极稳妥、和谐有序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对拆除的活人墓给予相应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万元,同比增长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故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自治县民政资产总额142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85万元,固定资产800.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7.07万元,无形资产98.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23044336975.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