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办公室地址:
北回归大道4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7621884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出管理职责。编制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市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承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五)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双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综合改革。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镇)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双江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双江自治县财政局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及时共享。

王斌,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国资委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局、国资委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郭力,男,汉族,1984年9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自然资源(林业)、林长制、金融、地方金融监管、水务和河(湖)长制等工作。

分管农业和资源环境股、金融股(涉外股)。联系挂钩村(邦协村)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工作。

罗彬,男,拉祜族,1989年4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全县基本建设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城市基础建设投资、综治维稳、国家安全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股、综合与研究股。联系县委巡察办、挂钩村(营盘村)乡村振兴、森林防火和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等工作。

周晓媛,女,汉族,1993年7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预算改革、行政政法(人民武装)、会计培训、监督评价(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统一战线等工作。

分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行政政法股、监督评价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法规会计股。联系工、青、妇、信访等工作。

李卿,男,汉族,1985年4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教育科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禁毒防艾、爱国卫生)、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国库股(非税收入管理局)、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产管理股、兴顺和集团公司。

局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工作分工 AB 角关系:

王斌—郭力—周晓媛

罗彬—李卿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设14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和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信访、办公自动化、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牵头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拟订有关综合性文字资料;参与财政政策研究和相关调研;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等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协调各职能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负责研究重要财税改革方案、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重大财经专题;编制财政五年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涉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管相关财政资金;承担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表彰奖励有关工作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法规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对机关涉法事务和文稿合法性审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和税收的条款进行审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参与开展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税源调查分析工作,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做好相关税政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和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算股(绩效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拟订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拟订县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归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乡财政预算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建议;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申报发行、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县级财政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拟定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方面运用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国库股(非税收入管理局)。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负责拟订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县级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和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组织开展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票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经济建设股。归口管理发改、工业、交通、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支持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行政政法股。归口管理党政机关、公共安全部门、群团组织等部门预算。参与所服务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实施全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负责办理驻双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部门预算。参与支持教育改革、科技创新、文体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财政政策的拟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预算。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和资源环境股。归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牵头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涉农资金;牵头局机关挂包帮工作;实施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财政生态补偿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金融股(涉外股)。负责牵头做好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的处置体系;负责地方金融来信来访工作。组织研究全县金融改革发展有关问题,提出全县金融稳定和发展、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和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研究起草全县金融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联系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重点工作和部门、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做好金融政策协调和改革发展;研究提出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和重要区域的融资建议,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业务,协调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负责拟定全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上市、挂牌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协调组织县内外金融机构同政府、企业开展金融交流合作;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沿边金融改革工作;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差补贴管理;承担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贷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有关工作;协调做好中央及省级、市级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全国性银行、中央和省级、市级金融企业及其控股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需地方配合开展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监督评价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资产管理股。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按规定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负责草拟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拟定全县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等工作;负责行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行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起草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章制度等草案;承担企业国有资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企业业务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组建、改制、重组、整合等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国资委办公室)。承担国资党委会会议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国资委日常工作;负责县属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管理的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管理企业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企业党组织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协调所管理企业的群团工作;负责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考察推荐县属企业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负责县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向县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