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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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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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28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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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双江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机改发〔2019〕2号)精神,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是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是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五是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是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七是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是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县医疗保障局设三个内设机构:一是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档案、保密、督查、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二是规划财务及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报送和基金运行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工作。承担提出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分配方案的意见。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督促办复工作。承担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医药服务及基金监管股。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医疗保障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运用和管理。承担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异地结算数据交换工作。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2.人员情况: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2019年12月31日止,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从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员会调入1人、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调入1人、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县卫生监督所调入1人、从县发改局调入1人、从县民政局调入1人、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1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成县委深改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改革任务。按照市级部署,贯彻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证明和备案手续,方便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备案。规范经办服务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结算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推进实施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精准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坚持现行标准分类治理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狠抓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各项硬任务落实。加强精准参保,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动态清零、悉数入库、不漏一人。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报告、一反馈”,全面补齐医保扶贫短板弱项。

稳步提升待遇水平。加快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整合工作,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做好费率整合和统一征缴工作,保障整合后待遇有效落实。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政策。规范统一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管理。严格执行临沧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全面理清医疗救助工作制度流程。贯彻落实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和待遇享受政策。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及缓缴政策,助力全县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2.持续强化基金监管

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积极引入大病保险承保机构、医共体牵头单位等第三方参与监管。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定点协议范本,补充细化相关条款,针对不同协议医药机构签订不同服务协议。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受理程序,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落地。完善智能审核系统,提高智能审核效用。探索医保医师制度,发挥联合惩戒的威慑力。建立基金监管预警按月分析制度,按季度形成专报。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开展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确保年底实现检查全覆盖。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超卫健部门核定床位收治住院、套高收取医疗服务费、套餐式检查、意外伤害套保、精神病居家治疗骗保等行为;重点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包括大病保险承保公司)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依据市局飞行检查规程,规范我县飞行检查行为,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开展检查,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和专项行动工作,及时曝光查处案件,定期发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疫情期间,加强对疫情防治预拨医保基金的跟踪管理,严防搭车检查、治疗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开展落地情况监测。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用药,做好患者用药保障及舆论监测。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市级要求,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多元化复合型支付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技术规范,全面组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市级出台的《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考核机制。

稳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落实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高值耗材价格监测。抓住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及时相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市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职责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认真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常态化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持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药品价格监测监管。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第一批、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保障患者能用上降价后的药品。按照“宽进严管、公平竞争”原则,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4.夯实医疗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局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应用衔接工作,保障数据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保编码业务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完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费用按月网上对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保信息数据安全防护。

提升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编制我县“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结合市级要求落实医保基金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和执行医保基金预算。以医保转移支付为重点,推进医保基金绩效评价。加快法治医保建设,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加强经办机构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分工,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保费用及时拨付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对账。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推行医保政策信息向参保人推送工作。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全县医保政策咨询、经办机构服务电话。梳理异地就医问题清单。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全县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完善并签订“两定”机构协议。根据2019年考核结果,及时终止或开通零售药店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刷卡服务功能。完善、签订大病保险协议并加强日常管理。

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按照市级统筹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医保”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加强医疗保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及新闻信息宣传力度,落实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宣传医疗保障工作,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医保部门形象。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管控,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健全完善舆情处理及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舆情监控引导,牢牢掌握医疗保障意识形态话语权。

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各项制度,制定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加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和现代化服务水平。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完善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坚决打击医疗保障领域黑恶现象,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将新机关打造成“清廉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无。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无,非财政供养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10.57万元。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9.10万元,上年结转10.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10万元(本级财力969.10万元,专项收入无,执法办案补助无,收费成本补偿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地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9.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60万元,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项目支出21.50万元,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47.60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基本支出410.57万元:301工资福利支出339.13万元,30101基本工资66.19万元,30102津贴补助104.23万元,30103奖金5.52万元,30107绩效工资43.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1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0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6.0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57万元,30201办公费1.00万元, 30211差旅费2.64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3.73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9.90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579.90万元。

项目支出21.5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无,采购预算资金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无同比数,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为0,因公出国(境)为0。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无同比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共计接待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无同比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无同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原因: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无同比数。共计购置公务用车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七)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7.60万元,机构改革创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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