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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 分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公证机构,监督指导业务活动并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管理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县司法局共设置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股(警务督查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普及法律知识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牌子)、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含“12348”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勐勐司法所、沙河司法所、勐库司法所、大文司法所、忙糯司法所、邦丙司法所、勐勐法律服务所、沙河法律服务所、勐库法律服务所、大文法律服务所、忙糯法律服务所、邦丙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以“法治双江”建设为主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流动人员、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2、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完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实现市、县、乡(镇)司法系统“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智慧”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3、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4、强化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完善县级、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为基础,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2.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965.46万元对比增加6.85万元,增幅0.7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资,故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2.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65.46对比增加6.85万元,增幅0.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故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2.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31万元,与上年848.36万元对比增加23.95万元,增幅2.8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117.1万元对比减少17.1万元,减幅14.60%,主要原因分析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已完工,2022年无预算支出,故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行政运行)66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部门临聘人员劳务支出、工会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6.5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助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行)3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行)1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5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1.0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缴费支出。
12.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75.3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办案及业务装备支出。
13.2040605(普法宣传)18.67万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依法治县法治宣传等支出。
14.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业务支出及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经费等支出。
15.2040610(社区矫正)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经费支出。
16.2040613(信息化建设)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14.11万元减少9.91万元,下降70.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万元,较上年4.41万元减少0.21万元,下降4.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务接待得标准和接待范围进行接待,严格控制单位接待费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项目已完工,项目接待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9.7万元减少9.7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9.7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年初预算为9.7万元,对比上年减少9.7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经费在办案业务项目经费中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易引发纠纷的重点领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命案防控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群体性上访不出县”的目标,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有效减少或杜绝群体性事件。
社会公众对人民调解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犯罪的教育改造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线,是惩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走访排查、法治教育、社区服务的力度,提高司法行政的执行力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管理服刑人员,降低安全稳定的风险,指标值为长期。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90%以上。
(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县6个基层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建设,打造司法所“四室一站”“标示、标牌规范化建设”、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保障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平衡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依法治县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双江,平安双江建设,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探索青少年、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和“双语”普法工作,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完善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基层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云南”“平安双江”建设。
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七)中央和省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建立规范的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标准体系,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配备所需的各类业务装备,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装备配备力度,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
装备配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八)人员普法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双江,平安双江建设,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探索青少年、农民工、农村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和“双语”普法工作,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
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立足“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依照“六统一”要求,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县、乡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细化、便捷化、智慧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可移动、公益性、个性的可选择性的随时随身的公共法律服务。
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万元,与上年20.52万元对比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按政法经费保障标准执行,1月份退休1人,人员保障经费相应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3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万元,固定资产896.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2.01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司法局预算公开表2022022404142729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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