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勐镇人大主席团: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员2名,协办员2名,村/社区协办员21名。
(二)工作情况。一是2012年参保缴费情况。2012年,收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8422人213.21万元,参保缴费率98.58%,其中:收缴新农保17948人193.42万元,参保缴费率98.56%;城保474人19.79万元,参保缴费率99.58%。二是2013年参保缴费情况。自2013年3月29日召开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后,我镇积极投入2013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参保缴费工作,已与17个村、社区签订了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截至2013年6月21日,我镇收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727人17.52万元,其中:收缴新农保1673人16.92万元;城保54人0.6万元,已汇入指定账户10.82万元。三是各级代领退保金、丧葬费到位情况。2012年死亡:162人,其中在职死亡71人,到龄死亡91人;2013年死亡:84人,其中在职死亡23人,到龄死亡61人。邻近县城的几个村、社区,大部分都是死者家属自己办理退保金和丧葬费,凡是由协办员代领的都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业务。为了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我镇制定了《勐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勐勐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协办员工作职责》、《勐勐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办法》,真正做到了制度上墙、服务公开、规范运行等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同时采取边收缴、边记账、边检查等方式,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情况、缴费证填写记账、基础养老金发放及信息变更等申报、办理、审核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并详细记录。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在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镇及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使基金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把这些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两个方面的监督检查: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从基金的源头抓起,大力加强协办员业务水平,规范各项业务流程。2、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利用专项检查的机会,大力宣传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加协办员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的不断扩大,对于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不定时组织协办员学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勐勐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协办员政策、业务水平。2、加强廉政教育。教育协办员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并持续不断地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主动接受各上级部门的监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检自查,我镇能够严格执行基金内控制度,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没有出现贪污、挪用、挤占等不良现象,确保我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一定误差率。由于手续繁杂、工作量大、手工操作等,使我镇的参保信息存在一定的误差率。二是应参保人参保积极度不高。首先由于参保人对参保优惠政策了解不透,个别45周岁以下人员觉得缴费年限过长,缴费积极度不高。其次特殊人群参保难度大。省政府对农村重度残疾一、二级按缴费最低档次给予解决了缴费难题,但由于农村贫困程度深且群体较大,其他低保户,五保户,三、四级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也急需得到参保缴费资助。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方式采集标准,提高适龄参保人员信息准确度,逐年提高参保率。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规范收费程序及手续,确保基金安全。